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办理的补扣措施
文章出处:个税网 人气:2022-09-20
一个纳税年度内,如果没有及时将扣除信息报送任职受雇单位,以致在单位预扣预缴工资、薪金所得税未享受扣除或未足额享受扣除的,大家可以在当年剩余月份内向单位申请补充扣除,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,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。
例:张先生的小孩在2018 年11 月已年满三周岁,在2019 年1月未及时将子女教育扣除信息报送扣缴单位, 3 月1 日才报送。
——子女教育每月可扣除金额为1000 元,扣缴单位可在3 月8 日工资发放时,计算张先生的子女教育的累计可扣除金额为3000元,在当前月份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。
同类文章排行
- 非居民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
- 如何确定自己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是否已经生效?
-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
- 优惠政策延长前,企业申报调整了社保个人缴费基数的怎么办?
- 补发工资的如何去申报个人所得税?
- 网络主播第一波补税潮来了,税务总局已在查税
- 上海企业申请缓缴公积金需要啥条件?期限多久?
-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(综合所得适用)
- 疫情防控期间发票问题咋处理?
- 国家税务总局:依法严肃查处郑爽偷逃税案件
最新资讯文章
-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办理的补扣措施
- 什么是纳税人识别号和个人所得税的扣除年度?
-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五个注意事项
- 关于个人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税自行申报问题
-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
- 新个税改革后个人所得税项目有哪些?
-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
- 新个人所得税征管模式
- 新旧个人所得税所得项目
-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-住房租金
- 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是什么?
- 2019年累计预扣预缴个税计算公式及最新个税税率表
- 个人所得税-纳税人和所得来源如何确定
- 2019年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-赡养老人
- 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及热点问答
-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-赡养老人
- 2019年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-子女教育
- 财产租赁所得(如个人住房出租)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
-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-大病医疗
- 2019年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-继续教育